重磅!郎溪老旧住房装修补贴来啦……

文摘   2024-11-15 18:15   安徽  




关于规范我县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计〔2024〕127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作用,促进我县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工作,现就规范我县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城镇规划内(城镇规划范围存在争议的以规划部门核定为准)使用10年以上,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功能缺失、供配电设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镇住房。补贴范围主要包括房屋的外墙、幕墙、屋顶翻新保温;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燃气自动报警和安全保护装置、消防设施、建筑节能等装修改造和增设安装智慧安防等。


二、补贴对象

自2024年9月6日(即《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493 号)印发之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当年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的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项目以及新开工的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项目予以补贴。


三、补贴标准

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15%给予补贴,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补贴资金额度有限,按审核通过顺序拨付,付完即止。


四、申报主体

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补贴申请人包括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业主。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装修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及时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管委会提交补贴资金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


六、申报材料

(一)公共部位维修改造
1.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工程招投标材料
4.工程施工合同
5.工程造价预算清单
6.现场照片(各部位维修改造过程照片2张)

7.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二)个人装修
1.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有)
4.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5.装修合同(如有,签订主体与房屋产权人一致)
6.装修工程造价预算清单
7.发票(装修工程发票或装修物料购置发票,发票抬头与房屋产权人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8.现场照片(各部位装修过程照片2张)
9.申报承诺书(附件2)
10.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两面)



七、申报流程

  1.材料审核。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收到补贴申报材料后,组织专业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初审,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签署意见后盖章。申请人持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房管中心(物业科213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7028651。
2.现场核验。材料审核通过的,县房管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核验,并对各装修改造部位拍摄至少2张现场照片,结合现场核验情况,对工程造价预算清单进行审定。
3.公示。县房管中心应当在现场核验、造价审定后对拟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4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信息进行汇总、确定补贴金额,并向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
4.资金拨付。财政局要根据县房管中心提出的资金安排建议,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实施专账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共部位维修改造补贴资金拨付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个人装修补贴资金拨付到业主个人。




郎溪县房地产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1 :个人老旧住房装修改造补贴申请表

附件 2:申请老旧住房装修改造补贴承诺书




来源:县房管局

图文制作:王茹

编辑:胡萌

审核:韩璐  陈以宏

监制:易刚



郎溪发布
茶乡画郎,溪引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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