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全力提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郎溪公安交警对骑行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乘、文明驾乘。
非机动车违法曝光
姓名:李某
电话:187****1376
违法地点:十字镇通站路与文卫路路口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邱某雷
电话:159****1308
违法地点:凤居路与伍员路路口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鲁某全
电话:无
违法地点:中港路与吉原路路口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田某
电话:139****5791
违法地点:新建街与富裕路路口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杜某静
电话:180****5954
违法地点:涛城镇集镇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戴某芳
电话:130****7777
违法地点:新建街与富裕路路口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柯某
电话:130****7106
违法地点:新发镇东幸大桥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陈某红
电话:无
违法地点:郎溪县北大街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钱某
电话:187****3557
违法地点:宁芜路与妙泉路路口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郑某妍
电话:152****1079
违法地点:郎涛路与凤居路路口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谢某庆
电话:137****2230
违法地点:郎涛路与凤居路路口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雷某明
电话:152****0993
违法地点:飞鲤镇集镇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赵某龙
电话:173****7716
违法地点:十字镇G235与建设东路路口
日期:2024年11月11日
违法行为:骑行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请在15日内到就近交警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被抓拍的违法行为人
请及时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有任何疑惑可以拨打所在地交警部门电话,联系我们
交警温馨提示
抓拍只是手段
处罚也不是目的
郎溪公安交警希望广大群众
骑乘非机动车时
遵法守规、文明骑行
监制: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