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以体制机制建设为核心,通过成立自治区、盟市两级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和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内蒙古已经构建起解决问题、联系服务、政策支持、统筹落实的工作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局长马文介绍,内蒙古将从“面、线、点”三个层次,采取更实的举措和更具体的工作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在“面”的层次,主要是持续优化完善四个工作体系基础工作,做大民营经济工作的覆盖面。一是持续利用“蒙企通”等各类渠道,做好企业反映问题的受理、办理;二是落实好联系服务企业各项机制,完善对重点民营企业的“一企一策”服务;三是将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转化为更多具体措施,推动各类国家重大专项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各项政策,更多惠及到广大民营企业;四是发挥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统”和“督”的作用,推动部门间形成工作合力;五是加快起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完善法律制度保障。
在“线”的层次,主要是把产业链上下游间、各环节间企业和政策串联起来,“链式”推动发展。针对当前市场行情,梳理受市场波动冲击明显的领域,组织主管部门等通过对接供需、市场共享、技术共用等方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间、各环节间企业组团发展,推动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上的企业共同应对市场风险,努力提升对外“话语权”。持续按照适度超前、直截了当、务实管用原则,围绕产业链上下游研究“链式”组合政策,通过产业链上下游政策衔接,促进企业间业务协作,同时进一步优化政策落地流程,把支持什么、怎么支持、如何申报等内容清清楚楚告诉企业,统筹推动企业和产业链协同发展。
在“点”的层次,主要是把政策举措更精准聚焦到民间投资项目的需求保障上,抓实工作落脚点。通过多种方式面向广大民营企业征集和储备民间投资项目,建立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推进机制,加快各类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缺口,争取更多项目尽早开工、尽早达产、尽早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