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学科群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提高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适配度。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学科交叉融合水平、系统构建学科群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学科群建设组织实施等4个部分。其中,总体要求主要明确学科群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提出到2027年,培育建设5个左右自治区级学科群、15个左右校级学科群,形成交叉特色鲜明、创新人才涌现、科研成果丰硕、学科生态良好的学科群建设格局;在全面提升学科交叉融合水平方面,明确了学科建设的主要任务,要求学科群要更加突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更加突出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更加突出有组织科技创新,更加突出创新团队培育建设;在系统构建学科群运行管理机制方面,明确要建立首席专家负责、群成员动态调整、内部管理、定期交流、考核评价等运行机制,确保学科群实体化运行,确保学科群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在强化学科群建设组织实施方面,要求高校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设立学科群建设专项、建立跨学科学术交流品牌,对学科群建设方案等进行充分论证、保障学科群建设所需经费,营造主动开展学科交叉的良好氛围。
为推动指导意见落地见效,自治区教育厅将指导各高校修订报送立项的学科群建设方案,并对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同时,将开展绩效评价,对立项满3年的自治区级学科群开展绩效评价,对实施有力、进展良好的学科群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学科群督促整改、核减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