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词:
请尊重每一只青蛙,和它深爱着的那口井!
(一)
我们必须清楚:
“多数服从少数“是错的、“少数服从多数”也是错的; 正确的做法是无论是多数还是少数,都要“服从法律”。
我们必须清楚:
“为了少数人的利益牺牲多少人的利益”是错的、“为了多数人的利益牺牲少数人的利益”也是错的;正确的做法是,无论是多数人的利益还是少数人的利益,每个人的利益,都要平等保护。
多数人,不能因为是“多数”就具有天然的正确性、正义性和正当性。更大概率,只是一群乌合之众。
多数人,不能因为是“多数”,就可以侵犯和牺牲其他个人和少数群体的利益。否则,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的暴政和暴君没有任何区别。
为了避免民主以“多数人的利益”为幌子,滥用权力,去侵害甚至牺牲其他人的利益,咋办呢?
这便是,如何保护每一个个体和少数群体的权益不受“多数人”侵犯的问题。
(二)
英国的《权利法案》第七条规定:公民有“制备武器”的权利;
美国的《人权法案》第二条规定: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
这两个文件,认为“武力”或者说“暴力”,是天赋的人权,神圣不可侵犯。从而打破了国家对“暴力”的垄断。
正是因为公民可以拥有“武器”,打破暴力垄断,才能对抗暴君、暴政、暴民,实现双方暴力对等。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保卫自身权利。
(三)
因此说,在英美文明体系里,枪支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能剥夺。
不但国王不能下令剥夺,而且,代表“民主”的议会,也不能以“人民”的名义和“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名义,剥夺公民持枪的权利。
至此,我们把美国公民持枪的合法性,说清楚了。
(四)
荷兰是第一个宣布卖淫合法的国家,可是,荷兰的艾滋病率是世界上最低的。
瑞士是世界上枪支最多的国家,可是,瑞士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国家。
不要老认为坏人有枪了有多可怕,为何不想想,如果好人有枪了会咋样?
据研究表明,正是因为公民持枪,才避免了更多霸凌和不公事件的发生。
现实中没有完美的制度,持枪的利,大于弊。
因此,枪支自由就是一个更务实、更有利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