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 !
2024-10-15 08:54
天津
《社会保险法》是2010年通过,那一年,我工作的企业,才给我开设了社会保险账户,我才有资格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那时候,即便在北京,体制外的企业,绝大部分也是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可是,9月13日, “十五年”突然变更为“二十年”。这是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的法律,该法草案,自10月1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作为一位民企代表,我读完了这部草案,尤其是第七章“权益保护” 里面的全部条款内容,出了一身冷汗。这一章共有十三条内容,阐述的是如何保护民营企业主个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罗列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各种违法行为。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放眼世界,这样的法律,绝无仅有的。这使我想起,四十年前,青岛海尔制定的第一项制度,居然是“禁止在车间内小便”。当时的青岛电冰箱厂,在车间内小便确实大量存在。所以,才出台了这样的规定。这使我联想当下的营商环境,对民营企业主的人身侵害和财产侵害确实大量存在,所以,才出台了这样的法律。读完这份草案, 我的安全感没有增加,反而更加害怕、更加退缩。既然是征求意见,我便将我的真实感受说了出来,以利于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
法学教授问法学专业的学生,最大的“法”,是什么法? 学生不知如何回答。教授说:我看,你们读了四年书,都读傻了。最大的法,当然是领导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