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跃在社交媒体中的
“热门”谣言
有哪些被我们一眼洞穿
又有哪些让我们深信不疑呢?
……
“2024破获的10大网络谣言案”
一起来回顾一下吧!
1、万某编造“小偷都可怜我”谣言案
2024年2月2日,乐山网民万某以拍视频加网络配音的方式,发布视频称其小区被盗,“小偷”在门上留下了字条。并配音“一个单元十家人,昨天晚上他们九家都被盗,只有我一家没遭,因为他们全都装了防盗门,我没装,小偷在我家门上留了个字条说,你放心我,我放心你,不是我瞧不起你家里,是你家无法跟人家比,下次我多偷点送给你,连小偷都可怜我”。
经询问,万某发布自拍自编的谣言视频目的是为了博取眼球。她对自己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供认不讳。2024年3月12日,万某因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彭某某编造“某木业公司破产”网络谣言案
2024年2月,乐山网民彭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关注,在未核实具体原因的情况下,随意编撰“某木业公司破产”的谣言信息,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视频发出后被迅速转发、传播、议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3、胡某编造“因‘偷青’被公安机关查获”网络谣言案
2024年2月,乐山网民胡某为寻求刺激、吸引眼球、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因‘偷青’被公安机关查获,在派出所指认赃物”的谣言信息并配文“确定吃寒了”。该谣言信息发出后被迅速转发、传播、议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4、耍子某某编造“大渡河流域金口河段被冲走了五个人”网络谣言案
2024年2月,乐山网民耍子某某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增加粉丝,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大渡河流域金口河段被冲走了五个人”的谣言信息。视频引发网民热议,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5、曲某某等人编造“峨边毛坪镇一单身母亲,自带四个孩子,受到前夫及小三欺压”网络谣言案
2024年2月,乐山网民曲某某、尼某某等人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增加粉丝,编撰“峨边毛坪镇一单身母亲,自带四个孩子,受到前夫及小三欺压”的虚假视频信息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该条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大量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真实情况是伍某伙同石某等人,为博取同情,吸引流量,通过编造悲惨情节在直播间进行演绎,以达到为直播售卖农产品提供便利的目的,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6、黄某等人直播间编造“嫖娼经历”网络谣言案
2024年3月,乐山网民黄某等三人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增加粉丝,编撰“嫖娼经历”在网络平台直播间进行直播。该谣言信息发出后被迅速转发、传播、议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7、先某某等人网络水军团伙直播引流案
2023年9月,先某某组织网络水军团伙开设直播账号,以引流为目的,炮制剧本、虚构事实,制造“视觉贫困”假象,直播“卖惨”带货非法牟利,累计成交额达400余万元。2024年3月,公安机关将先某某等人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潘某某发布“我是辅警,无牌车领导不让查”网络谣言案
2024年7月,乐山网民潘某某在某网络平台中看到关于夹江12岁男童走失的视频,为博取眼球,在该视频的一条评论下跟评“四川有基地,我是辅警,有种没有牌照的面包车领导不让查,直接放”。该评论一经发出,迅速引起网民关注,让人真假难辨。同时,该条评论在被人浏览、转发后,引发群众恐慌,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9、梁某发布“菜花夫妇抵达峨眉”网络谣言案
2024年4月12日13时许,一则“菜花夫妇”(“HPV”病毒携带者)抵达峨眉,呼吁各位滴滴师傅不要接他们的订单的图文在网上引起了轰动,经查,发布者梁某为当地一名滴滴司机,2024年4月12日,看到滴滴司机讨论群中对“菜花”夫妇在进行讨论,随即又看到另一位滴滴司机发布因其他原因让大家不要接单的一对男女的照片。为博得流量和眼球,梁某将该男女伪造成“菜花夫妇”并配图文发表在网上称“菜花夫妇”抵达峨眉。梁某因散布谣言、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
10、谣言闻“汛”而来,编造“大佛洗脚”蹭流量?罚!
2024年7月24日,乐山公安网安部门网上巡查发现,一网名为“海**川”的网友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上发布了一段乐山大佛脚下洪峰经过淹没佛脚的视频,并在视频中提出文字为“洪峰经过乐山大佛,2024年7月24日”。视频一经发布,便被大量浏览、转发、评论,引发广泛关注,众多网民认为“大佛洗脚”、灾情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为博取眼球、吸粉增流,将旧视频素材配文发布至其抖音账号,致使普通网民在未经仔细甄别的情况下信以为真,进而引发公众恐慌情绪,给正常的防汛抗灾秩序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请广大市民朋友
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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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来源:乐山公安
编辑:杜冬丽
副总编辑:任绍军
副总编辑:张斯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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