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水利局棚改项目安置房
选房实施方案
一、资格确定
渝水区水利局棚改项目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返迁户确定资格的安置户共119户。
二、选房原则
1.按照腾空顺序抽签首先选出选房顺序,再按选房顺序选定房源。
2.选房按照不同面积户型确认原则。即选房以确认户型为依据,只能在所确认户型的房源中选房。
三、相关申请办理
1.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需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前,房屋原产权人已故的,原产权人的家属(或继承人)需到水利局棚改指挥部(办公地点:劳动南路水禄华城售楼部)办理委托代理人手续,确定委托代理人后,由该代理人参加选号选房选车位。
2.委托代理选房顺序号抽签与选房的申请。返迁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选房顺序号抽签与选房,需委托他人代理选房顺序号抽签与选房的,代理人携返迁户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屋搬迁腾空证和返迁户书面委托书,由代理人按选房顺序号抽签与选房规定的时间到现场办理抽签与选房事宜。
四、预缴购房款
1.所有参与抽签选房的安置户均应在抽签前预缴安置房差额面积的购房款(不含车位费),预缴购房款截止时间为抽签时间前三天,未预缴差额面积购房款的不参与本次抽签选房,直到安置户缴清费用,待各小组选房结束后,在剩余房源中选房。
2.预缴购房款计算:按签订协议规定条款计算。选房结束后按具体楼层、面积、单价进行差价多退少补。
3.预缴面积计算:预缴面积
五、选房程序
(一)选房序号抽签程序
1.抽签时间:定于2024年10月25日按照腾空时间顺序抽签。抽签时间为上午9:00开始,分别进行一、二、三组抽签。
2.组别分类:第一组为A户型(15户);第二组为B户型(86户);第三组为C户型(18户)。
3.抽签地点:水禄华城售楼部,安置户凭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与本人身份证入场,办理了委托协议的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原拆迁户身份证原件入场,抽签现场每户限一人入场。
4.启动抽签程序:由工作人员将所有选房序号放入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三个抽签箱,三个抽签箱分别对应三种房型(A、B、C)分开装箱抽签,并请公证处人员审核认可。
5.正式抽签:由安置户现场抽签,结果当场公布(包括:户主姓名、选房顺序号),顺序号产生后,由安置户现场签字确定,抽签全程由公证处现场公证。
6.结果公示:抽签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在水利局棚改指挥部张贴公告,对所有抽签结果进行公示(加盖公章)。
(二)选房程序
1.现场看房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共2天,看房按选房顺序号安排时间。
10月26日上午8:30-10:00组织A户型安置户看房;10:00-11:30组织C户型安置户看房;14:30-17:30组织B户型(1号-30号)安置户看房。
10月27日上午8:30-11:30组织B户型(31号-60号)安置户看房,14:30-17:30组织B户型(61号-86号)安置户看房。
2.选房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9日。
10月28日上午8:30-11:30组织A户型安置户选房;14:30-17:30组织C户型安置户选房。
10月29日上午8:30-11:30组织B户型安置户1-43号选房;14:30-17:30组织B户型安置户44-86号选房。
3.选房现场要求:按照公布的具体选房时间,安置户对照组别、顺序号,携身份证原件和选房号,在当日选房时间开始
4.启动选房:由工作人员按选房顺序号一次性安排5户返迁户进场选房,返迁户应在规定时间(从选房应答起5分钟内)向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栋号房号,并当场签订《选房确认表》,之后不再作修改。
5.选房相关事项:
(1)为确保选房工作效率,照顾大众利益,遇有超过5分钟仍未选定房号的,由下一个顺序号选房,待其选中房号后,安排在此时进行的顺序号码(不含本号码)之后的本组5户
(2)当工作人员连续报选房顺序号3次,返迁户未到场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选房顺序顺延。当该顺序号的返迁户出现时,将其安排在此时进行的选房号码(不含本号码)之后的本组5户
(3)选中房型后双方有意互换的,允许互相置换一次。有意互换房型的双方,在选房工作全部结束后2日内,双方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选房确认表》,共同到水利局棚改项目指挥部处申请办理。
6.结果公示:选房期间的上午或下午,在选房工作结束后,将对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加盖公章)。
渝水区城南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城南街道
编辑:袁小梅
审稿:简双平
投稿邮箱:ysqzfb3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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