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严肃查处“蝇贪蚁腐”等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严查消防监督执法、政务服务领域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等问题,现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对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执法工作参与监督,积极举报并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监督内容
(一)包含但不限于在行政执法、政务服务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乱罚款、乱摊派,以及漠视执法对象合法诉求等损害营商环境情况;在行政许可审批、执法监管中以权谋私,指定或变相指定维保检测机构,对投诉举报消极应付、久拖不办等问题。
(二)包含但不限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推诿扯皮;耍官威搞特权,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以及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执法“微腐败”等不正之风,漠视群众利益、失职失责等行为。
二、监督方式
(一)来信请寄:广安市广安区迎宾大道133号(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邮编:638500,联系人:杨泉。
(二)来电反映:直接拨打电话0826-8862023。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线下来访: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407室反映。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注意事项
(一)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二)举报线索时务必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以下举报将不予受理:已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确定的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反复向各级消防救援部门投诉举报并且已处置回复的问题线索。
2024年11月5日
•
参与回访调查方式
(1)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填写问卷
(2)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填写问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