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大群众驾乘电动助力车交通行为,预防和压降电动助力车交通事故,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苏州交警持续对各类电动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开展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案例曝光,严查严管强化整治
持续宣传,多措并举筑牢防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逆向行驶是严重的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导致交通堵塞,重则可能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而涉及电动助力车逆行的交通事故中,往往以骑行者伤亡居多。人生无捷径,生命无返程,每一次逆行都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编 辑 | 杨蕾
一审一校 | 申山
二审二校 | 黄峰
三审三校 | 姚群勇
核 发 | 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