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电动助力车骑行者
图省事、存侥幸、无视安全
随意横穿道路
不仅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而且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
给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
带来巨大威胁
为进一步规范电动助力车驾驶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电动助力车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苏州交警充分利用“屏幕”资源,在社区、重点路口路段处的电子屏上循环播放电动助力车交通安全宣传片,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规范使用电动助力车,共同维护交通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助力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苏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以案为戒,遵规守法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远离道路交通事故
编 辑 | 杨蕾
一审一校 | 冯赛赛
二审二校 | 黄峰
三审三校 | 姚群勇
核 发 | 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