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驾驶人对酒后驾驶存在误区
他们认为昨晚喝的酒
只需睡一觉后就可以驾驶机动车
实际上睡醒≠酒醒
10月23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吴中交警大队临湖中队民警在木东路前青街路口执勤时,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检查,一打开车门就传来一股酒味。驾驶人张某称早上并未喝酒,不可能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张某称:“前一天晚上是喝了些许酒,但今早起来觉得酒醒了,酒精应该代谢完了,就驾车上班了,没想到还是酒驾。”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知张某:“酒驾看的是含量,不是时间。”驾驶人张某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会吸取教训。目前已移交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苏州交警一直在行动......
苏州交警提醒:“睡醒”≠“酒醒”!只要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相关标准,不论距饮酒的时间有多长,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仍属于酒驾甚至是醉驾行为,莫因一时侥幸,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生命无价,远离酒驾!
编 辑 | 陈宇新
一审一校 | 杨依岑
二审二校 | 黄峰
三审三校 | 姚群勇
核 发 | 蒋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