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管控、净化公路交通秩序,11月06日,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八珠中队按照大队勤务安排,开展查处重点违法行动,行动中,中队民警查处了两起无证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1时10分许,中队民警在环县木八公路上行18公里100米处执行勤务时,在对念*权驾驶的甘M**6号三轮载货摩托车与梁*刚驾驶的无牌的三轮载货摩托车拦下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念*权、梁*刚实施了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环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