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酒醉驾交通事故的发生,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毛井交警中队加大辖区道路管控力度,采取错时不定点查处方法,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于10月28日21时在执勤巡逻时,查处一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案。
经查:2024年10月28日19时许,王某娇在甘肃省环县毛井镇街道邮局对面饭馆与朋友吃饭喝酒,在21时15分许,该王驾驶车牌号为甘M70L63轻型栏板货车沿毛井镇街道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街道广场路段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处。
2024年10月29日,经鉴定,检验结果为被鉴定人王某娇血液中乙醇平均含量为199.0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