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销售单位、电动自行车维修单位: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2024年11月1日实施。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守法经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认识“新标准”
“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整车、蓄电池系统、充电器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技术要求,明确禁用车载形式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对关键安全指标、电池短路保护等方面进行修改,旨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电池、充电器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需要做的“三件事”
(一)做好库存清理:销售单位应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全面清理库存中未执行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2024年11月1日后,对于不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做好退货或换货处理,确保自2024年11月1日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均符合新标准。
(二)落实进货查验:自2024年11月1日起,各销售单位在进货时,必须严格查验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是否已执行新标准,并索取产品合格证。对未执行新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进货和销售。
(三)加强宣传教育:请各销售单位加强对员工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普及新标准知识,引导消费者选购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不执行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销售未执行新标准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行为进行查处。
为更好地服务各销售单位,解答您在执行新标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联系方式:0758-8382661。
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供稿: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