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事关电动自行车,这5起典型案例你需要知道……

文化   2024-11-16 15:56   广东  


今年以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与要求,积极推进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行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依法查处了一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广大经营主体以此为戒,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自觉合规经营。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安全意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切勿购置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


案例一

2024年11月6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高要区南岸某摩托车维修部检查时发现,其营业执照显示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该店实际上有经营电动自行车维修服务的情况不符。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11月6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行为。


案例二:

2024年8月3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高要区金利镇某车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根据客户要求,在4台对外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加装了靠背,造成车辆与产品合格证登记的结构不一致。该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2024年9月30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7月15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高要区禄步镇某摩托车维修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对外销售的4台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改装,安装了加长坐垫(鞍座长度超过350mm)及尾架。使该4台电动自行车外观、结构与车辆《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登记的外观、结构不相符。该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024年9月12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4年5月10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高要区回龙镇某摩托车维修部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对外销售的12台电动自行车,外观形状与合格证上的图片存在较大差异,车尾处均自行加装尾架和车尾箱。该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024年5月23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4年4月9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高要区白诸镇某电动车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对外销售的8台电动自行车均安装了超长坐垫(鞍座长度超过350mm)和护杠。该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相关规定。2024年4月25日,高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高要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监管执法力度,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纵容,坚决消除电动自行车质量方面的安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来源:高要区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 阮伟炜 杜炎洲 


高要文明网编辑部
编审:何芷妍、梁玉燕、刘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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