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5年正月初一大悲院地区及周边道路的安全畅通,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支队发布通告,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提前了解交通管制措施,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通告内容如下:
一、1月29日(初一)5时至17时,五马路、李公祠大街、中山路和黄纬路所围成的区域(以下简称“禁行区域”)内禁止机动车驶入;原停放在禁行区域内的机动车可从三马路、元纬路、四马路等道路就近驶出,驶出后在禁行时段内不得再进入禁行区域。
二、行人需经中山路与天纬路交口进入禁行区域,经慈航路离开该区域。
三、1月29日(初一)5时至17时,将李公祠大街(五马路至中山路)临时改为步行街,禁止一切车辆驶入;七马路方向来车允许在永乐桥下左转驶入五马路;海河东路狮子林桥方向来车允许在金钢桥下左转去往红桥区、右转去往中山路。
四、1月29日(初一)5时至17时,金钢桥北侧辅道封闭,中山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机动车一律直行经金钢桥进入南开区;永乐桥北侧辅道封闭,禁止机动车驶入李公祠大街;禁止红桥区方向的机动车经永乐桥进入河北区。
五、安全提示
(一)禁带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弩、匕首、刀具、仿真枪等管制器具,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违者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收缴,并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二)限带物品:包括易碎品、打火机、含酒精饮料、横幅和标语、除婴儿车与轮椅之外的任何代步工具、动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以及尖锐物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违者将责令丢弃或自行处理(安检口设置可供被检人丢弃限带物品的容器)。
(三)尽量避免携带物品:包括体积较大、不适宜带入的箱包、手提袋等物品,香油、饮料、矿泉水等液态物品。携带上述物品人员必须主动配合安检人员开包、开瓶检查。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关于春节期间对古文化街和鼓楼景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限行的公告。
为确保2025年春节期间古文化街和鼓楼景区周边道路的通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每日16时至22时,城厢中路东半幅(南马路至北马路)、城厢中路西半幅(北马路至北城街)、南城街(城厢中路至阳光晶典小区门前)禁止机动车通行(界内车辆除外)。
请过往机动车绕行南马路、城厢东路、城厢西路、东马路、北马路、西马路等其他道路。
二、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每日9时至22时,张自忠路上浮段(通北路至水阁大街)、水阁大街由东向西方向、东门内大街禁止机动车通行(界内车辆除外)。
请过往机动车绕行通北路、东马路、南马路、张自忠下沉段、南城街、北城街等其他道路。
(一)管制时间
2025年1月29日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每天14时至22时。
(二)限行道路
新华道(柳口路至青远路)、尊美街(柳口路至青远路)、青远路(新华道至尊美街),该区域禁止一切机动车(活动保障车辆除外)驶入,车辆可绕行柳口路、西青道、青致路等其他道路。
(三)禁止停放区域
新华道(柳口路至青远路)、尊美街(柳口路至青远路)、青远路(新华道至尊美街)。
(一)管制时间
2025年2月5日至2月10日(农历正月初八至十三),每天17时至22时。
(一)管制时间
2025年2月11日至13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每天17时至活动结束。
(二)限行道路
柳口路(西青道至欣杨道)、新华道(柳云路至青致路)、尊美街(青远路至柳口路)、青远路(西青道至尊美街)、府前街(柳口路至青致路)、青致路(西青道至御河道)、西青道(胜利路至柳口路 西向东方向)、柳云路(西青道至新华道 北向南方向)、御河道(柳云路至柳口路)、欣杨道(柳霞路至柳口路 东向西方向)、宝华街(青致路至青远路),该区域禁止一切机动车(活动保障车辆除外)驶入,车辆可绕行润杨道、泽杨道、青沙公路、柳霞路等其他道路。
(三)禁止停放区域
柳口路(西青道至欣杨道)、新华道(柳口路至青远路)、尊美街(青远路至柳口路)、青远路(新华道至尊美街)、府前街(柳口路至青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