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很多专家对“背锅”没有概念!

文摘   2024-12-23 12:29   安徽  
最近,一则处罚公告引发受罚专家的不满!其中一名专家更前后三次向监管部门申诉,但均被否决。感觉自己比窦娥还冤!

某监理项目招标文件中: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总监的要求如下:
“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的项目现场人员名单公示范围的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2、评标办法-资格审查资料:
对总监的审查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也未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故此专家评标过程中,未在相关平台上查询。采购人复核评标结果的时候发现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总监,在建设平台上有在建项目,应该废标。


此案中,专家争议的几个问题如下:
1、专家认为既然招标文件没有要求现场查询相关信息,评标专家可以现场查询,也可以不查询无论是否查询,都没有违背招标文件,没有过错责任


2、复评后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变化,专家认为并没有改变中标结果

评标办法中没有明确要求专家进行相关查询,这是本次专家“背锅”最主要的原因。但我认为,如此处罚并无问题。

一方面是专家缺乏类似项目的评审经验,招标文件对负责人的此类要求,属于普遍现象,理应重点关注。

另一方面招标文件确实不够严谨。相信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都有可能出现类似的错误。

最后,很多专家都有一种习惯性的错觉:
因为在实际评审工作中,类似的查询工作招标代理代为查询,然后专家在查询结果上签字确认。这就导致很多专家习惯性的认为,这就是属于代理的工作,和专家无关!专家的电脑都不能上网,怎么查询呢?

大家引以为戒!

特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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