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文物依法得到有效保护,全面评估文物保护行政机关履职整改情况,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2024年办理的一件高质效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回头看”。长春市朝阳区委宣传部部长曲宝泽,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芃,副检察长高文参加活动,同时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区文旅局、属地街道办事处及文物使用单位等相关负责同志,共话文物保护工作,共同见证文物“新面貌”。
坐落于长春市朝阳区牡丹园内的神武殿旧址,始建于1936年,是伪满洲国时期侵华日军所建,是日本侵略中国的重要罪证之一。该建筑属于近现代重要史迹,1990年被长春市人民政府列为长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8月28日,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核定并公布确定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23年底,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神武殿旧址因年久失修导致屋顶黑色瓦片出现风化侵蚀、松动破损和缺失,缝隙间杂草丛生,瓦泥酥松,屋顶、屋面和天沟漏雨、渗水严重,致使墙面粉化、墙皮鼓包脱落,室内墙体水渍污染侵蚀比较严重,极大威胁了文物建筑安全。
今年,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文物保护行政机关制发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整改,协调多方,推动神武殿旧址启动修缮工作。目前,神武殿旧址修缮工程已经竣工,将由文物保护行政机关组织评审验收,交付后将继续作为礼堂投入使用,检察机关也将持续跟进。
修缮前
修缮后
“神武殿是日本侵华的重要罪证,我们一定要保护好文物,警示世人铭记历史、勿忘国耻。下一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赓续发力,继续加大力度办理文物保护领域案件,让更多的文物真正‘活起来’,更好地守住历史记忆。”吕芃说道。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中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因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相关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益诉讼。”至此,文物保护正式成为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法定领域之一。截至目前,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已增至4+11个领域,今后随着检察公益诉讼的高质效履职,会有更多领域增加进来,让我们共同拭目以待!
来源:朝阳检察
编辑:刘雨晨
初审:宋浩然
复审:周炳宇
终审:王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