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18日举行“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吉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介绍,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同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打出“组合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吉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介绍情况。图片来源:吉林发布
唐永军介绍,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作用,针对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犯罪,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打击企业内部犯罪、利益输送犯罪,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另外,对于涉及内幕交易、职务侵占、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数十起重点刑事案件,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及时指导各地严把办案质量,确保“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我们结合个案办理,总结发现部分行政执法和企业行业发展共性治理问题,及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实现源头治理。”唐永军说,吉林省检察院同省应急厅等10家单位会签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同省市场厅共享相关认定意见行刑衔接平台,建立健全协作联动等机制,合力护航企业发展。围绕重点领域,吉林省检察机关面向有影响力和现实法治需求的企业聚集地、高新产业示范区搭建检察护企联络平台,常态化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吉林省检察院会同省工商联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民营企业法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聚集提升企业依法治企能力、依法经营能力、依法维权能力、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等方面制定了29项工作举措。聚焦长春高新产业集群,拟定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系统化课程,为长光卫星等19家科技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此外,吉林全省各地区检察机关还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检察长直通车、助企服务站、护企服务团、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站等形式多样检察护企工作模式。
来源:吉林检察
编辑:刘雨晨
初审:宋浩然
复审:周炳宇
终审:王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