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展开研讨。
区分局局长郑可欣、区检察院检察长崔勇刚、区分局政委郭文军、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天保、区分局副局长姜昊、区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牛婉宁及部门干警、区分局法治大队长沈楠及相关办案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打处范围、证据标准、取证方向等疑难问题展开商讨,并就涉案财物审计、取证方向、讯问技巧等方面进行交流,为高质效办理案件夯实基础。
会议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具有范围广、人数多、影响大的特点,在办理案件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将追赃挽损落到实处,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非吸案件个案具有经营模式不同、钱款去向迥异、组织架构层级分明的特点,在办案过程中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要逐案分析、各个击破。
会议决定,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要全力配合,依法推进非吸案件侦办。要求侦查人员与检察官全面对接,严格证据标准,强化协作和制约,迅速推进具体案件进展。
下一步,南关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将合力创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模式,争取提高沟通效率,更好地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权益做贡献。
来源:南关检察
编辑:刘雨晨
初审:宋浩然
复审:周炳宇
终审:王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