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游内蒙古】国家级!我旗2名非遗传承人通过评估

旅行   2024-11-06 18:39   内蒙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 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 3 号)相关规定,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巴彦淖尔市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乌拉特民歌传承人苏亚乐图荣获优秀爬山调传承人马成士被评为合格



图片正中左一为苏亚乐图


乌拉特民歌国家级传承人

      苏亚乐图,乌拉特民歌国家级传承人。乌拉特前旗多个乌拉特民歌传习所负责人,积极开展传承、教学、交流等活动,积极推进对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每月至少2次在传习所举办乌拉特民歌交流活动,每年至少5次在14个乌拉特民歌传习所及杭哈民歌传习所进行乌拉特民歌演唱交流活动,带领传习所成员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与师生探讨乌拉特民歌演唱技巧并进行汇报演出。掌握、保管、整理乌拉特民歌书籍1本、光盘资料5份,捐献国家非遗展馆馆藏,挖掘、整理、录制乌拉特民歌100首,为乌拉特民歌的传承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爬山调国家级传承人

      马成士,爬山调国家级传承人。乌拉特前旗多个爬山调传习所负责人,曾荣获浙江·中国非遗博览会、(杭州工艺周)组委会颁发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薪传奖”,定期在传习所开展传承教学交流、小型展演活动和交流展示活动。

      马成士收集并妥善保存了与爬山调紧密相关的书籍6本、珍贵戏服6件,在创作领域也取得了丰硕成果,新创作了6篇爬山调作品,这些作品不仅丰富了爬山调的艺术宝库,还展现了其与时俱进的艺术魅力。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4〕158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自治区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巴彦淖尔市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5人,其中优秀11人,合格44人


评估结果作为享有国家级、自治区级传承人资格、给予传承补助的主要依据,能全面准确反映传承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健全评估工作长效机制是保障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活动的重要举措,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传承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传习义务,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来源:巴彦淖尔市古籍和非遗保护中心、巴彦淖尔文旅

发布:乌拉特前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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