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撤销登记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下列社会团体予以撤销登记,特此公告。
安远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策划:李启斌
一校(审):涂丽芳
二校(审):郭伟斌
三校(审):赖世焕
编辑:谢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