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提请罪犯减刑、假释的建议书;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狱内又犯罪的处理程序和结果

文摘   2024-12-19 10:12   黑龙江  

罪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监狱向人民法院提请罪犯减刑、假释的建议书

具体详情需参照《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23】24号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法定条件:身患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哺乳期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程序:罪犯申请或监狱发现情况后启动,经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诊断,监狱审核,公示,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批,通知家属及社区矫正机构。

结果:批准则出具决定书,办理交接手续,罪犯交社区矫正机构监管;不予批准告知罪犯及理由,罪犯可申请复核。


罪犯狱内又犯罪的处理程序和结果

处理程序:案发后监狱立案侦查,收集证据,讯问罪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配合庭审等司法程序。

结果:法院判决有罪,依判决结果在监狱按规定执行;判决无罪,恢复正常服刑改造待遇,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黑龙江省北安监狱
宣传监狱工作,深化狱务公开,搭建交流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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