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重大调整!

政务   2024-11-05 09:10   浙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具体一起来看↓↓↓


资料/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

编辑/何晓

一审/郑磊

二审/叶晶

终审/程大鹏
转载请注明出处

桐庐发布
在这里,徜徉《与朱元思书》中的奇山异水;在这里,感受范仲淹笔下的潇洒桐庐;在这里,品味《富春山居图》里的中国画城;在这里,邂逅中国最美县。这里是桐庐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没有围墙,只有暖阳。你我同路,共话桐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