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水不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团结、互帮互助乃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近日,白河县公安局冷水派出所查处一起因柴扒界畔纠纷引发的双方当事人大动干戈的殴打他人案,行政处罚2人。
“我被人打了,你们快来处理一下”。9月14日8时许,冷水派出所接辖区邱甲报警。接到报案后,该所立即立案并展开调查。经过民警的依法深入调查,迅速还原了案件的全貌:8月27日,辖区村委会为了改善交通,委托施工队对一处公路转弯处进行扩宽,在此过程中,69岁的村民邱甲与55岁的村民邱乙,因对扩宽公路所占用的柴扒界畔归属存在分歧,双方情绪激动,进而升级为争吵。在争执中,邱乙冲动之下用手击打了邱甲的面部,邱甲继而反击,用手击打了邱乙的肩部。幸而,在场的其他人员及时介入,将双方拉开,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事后,由于两人均未发现明显外伤,均未前往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鉴于双方系同姓家族成员且为邻居,该事件系民间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案件,为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化解邻里矛盾,民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遗憾的是,尽管付出了努力,但双方未能达成和解。为了彰显法律的威严,实现教育与处罚并重的目的,经报请县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考虑到邱乙殴打的对象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依法对邱乙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邱甲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10月28日,冷水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违法行为人送至白河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这起事件的处理,不仅是对涉案两人的惩罚,也为我们广大群众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广大群众在面对矛盾纠纷时,应当保持冷静,依法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而采取极端行为,更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供稿:彭龙伟 |编辑:熊晓
审核:程涛 |签发:徐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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