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抓!

文摘   2024-11-13 20:55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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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公安
始终坚持迅速响应、雷霆出击,重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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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
为群众筑牢安全屏障
故意伤害,抓!

近日,该局茅坪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一人。

8月7日,该局茅坪派出所接群众周某妹妹报警称,其兄周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冲突,遭到李某暴力袭击。接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周某头部受伤严重,血流不止,手部红肿且活动受限。经了解,当天周某前往李某家中欲解决双方之间的琐事纠纷,期间双方争吵升级,李某持木棒对其头部、手部及腿部施暴,导致多处骨折及软组织损伤。随后,周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司法鉴定,周某多处轻伤。

经过调查取证,李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款。11月8日,白河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送至白河县看守所执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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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舒爽|编辑:熊晓

审核:程涛 |签发:徐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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