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二)丨兴安盟政法系统青年干部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文摘   2024-10-19 16:37   内蒙古  

盟中级人民法院院研究室干警  敖田格

向上滑动阅览

法润春蕾之反校园霸凌的新路径探究

——以兴安盟地区为视角


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频繁发生,特别是今年3月份河北邯郸三名初中生霸凌同学残忍杀害将尸体掩埋蔬菜大棚事件发生后引起全社会对校园霸凌的关注。校园霸凌一直存在,由于社会对其忽视导致这一扭曲的校园关系愈发严重,引发了一系列惨案。
作者经过仔细研究目前的校园霸凌行为呈现的霸凌者低龄化及女性化、霸凌行为范围特定性及反复性、霸凌行为方式多样性、霸凌后果的严重危害性等四个特征。并从霸凌者角度、被霸凌者角度、旁观者角度、家庭教育角度等多种角度分析校园霸凌产生的原因。基于自身工作生活,再结合兴安盟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反校园霸凌对策建议。首先,加强法治宣传,让反校园霸凌蔚然成风。其次,加强家校联动,让德育成为教学重点。最后,加强多效监管,让阳光洒满每个角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代中国少年儿童既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经历者、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每个孩童都是祖国的未来,他们需要被保护、需要被善待、需要被关怀。我们应采取最有效的措施让孩子们远离校园霸凌,让校园霸凌成为过去式,让兴安大地的每一朵春蕾在法的滋润下茁壮成长,快乐学习。



盟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张亚楠

向上滑动阅览

兴安盟地区离婚诉讼中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问题研究报告


未成年人具有身心发育不成熟的特征,获得正确有效的监护是实现其最大利益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婚姻中男女双方在人格、经济、情感上都愈加独立,人们的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婚姻观发生很大变化。根据民政部网站公布的数据,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这意味着家庭破裂的未成年人越来越多。而父母的离异在很大程度上解构了未成年子女天然的家庭监护模式,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产生重大影响。近年来,我盟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亟需妥善解决离婚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探望权行使等关系未成年人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宜,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笔者以兴安盟两级法院近期审结的62起离婚纠纷为样本,对离婚诉讼中涉未成年子女事项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发现实践中存在各方“子女本位”意识有待加强、抚养费难以满足未成年人实际需求、对探望权的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对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障产生消极影响。对此,首先应在观念上充分认识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在审判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探索推行家事调查员制度、从规则层面将“确保离婚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水平”列入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参考因素、就探望权事项厘定儿童最大利益的实践思路。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  方策

向上滑动阅览

以司法审判视角就未成年人保护举措的思考


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系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热点,也是着力点所在。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不仅承担着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职能,更能发挥司法能动性,延伸审判职能,还承担着法治宣传、制发司法建议、对被害人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宣告禁止令、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延伸职能。
本文通过对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近几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梳理和研判,总结出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受教育程度不高、性犯罪对象呈现低龄化、离异家庭的被告人或者被害人居多的特点。总结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各项专项保护行动中所做的探索举措,一重视学校保护,如多部门合力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对校园霸凌案件审判工作;二加强社会保护,如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实行从业禁止、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重视未成年人被害人身心健康,三联合政府保护,如制发司法建议、确定专案专人审;四强化司法保护,如严格按照我国未成年人审判程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将司法延伸工作贯彻始终。通过探索举措分析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中凸显的不足,如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入职查询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帮教及司法救助,提出将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持续扩大加深、提高司法建议回函的积极性、加强对未成年人被害人、被告人的教育帮扶、扩大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制度的范围、加强未成年人审判人才的培训的完善对策。以期在接下来的司法工作中,加强能动司法,降低涉未成年人犯罪率,夯实未成年人保护基础,在政法体系下,为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源源不断地贡献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力量。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党中央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时刻增强敏锐意识,以案为鉴,以办好每一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目标,推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科右前旗人民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  郑昕


(该篇文章作者为包晶晶,由郑昕代为发言)

向上滑动阅览

浅析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对策研究

——法院司法实践角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大会议中发表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给与高度重视的重要讲话。因此,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问题亟需全社会给与高度关注。随着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逐年增长,国家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感化工作,防止和降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我国也先后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然而,在社会转型、经济转型、利益多元、思想纷繁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很容易被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所感染,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仍然呈上升趋势,分析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需要多方面、多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特点等进行深度剖析。

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与个人的前途、家庭的幸福、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强盛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不良的社会氛围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土壤,不良的教育则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本原因。笔者从人民法院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只有始终立足司法审判职责,办好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加强法治宣传,在少年审判中创新工作机制,塑造可推广的少年审判新亮点,推动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人民法院作为手握公平的权杖更应该有温度的去审判,要严格落实少年审判指导机制,充分发挥中级法院承上启下、辐射基层的纽带作用;加强辖区法院业务指导“行动”,完善司法理念、工作内容和办案程序,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链条保护作用,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屏障;同时,人民法院要积极探索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尤其是基层法院应设立专门的少年审判法庭,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力度,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模式,打造柔性温馨审判环境;要扎实推进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大力培养综合型法官,推出更多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打造具有辖区特色的少年审判工作品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突泉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  王佳宁

向上滑动阅览

少年法庭实体化运行路径的审视与续造


在2024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少年审判工作的改革方向以及工作重点,是我国深化少年司法制度改革的战略举措,对深化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审视历史实践,四十载峥嵘岁月,法槌起落间见证无数家庭悲欢离合、守护无数孩子健康成长。从少年犯合议庭到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从仅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过去40年来,我国少年法庭从无到有、从开始建立到全面发展,走出了一条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审判之路。
探究发展困境,找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将少年法庭实体化运行中所遇阻碍总结为:“2+1+1”。少年司法与成人司法存在张力、政策指引协调性的不足、少年审判队伍专业化有待提高、绩效考核的单一化等现实问题都体现着少年法庭实体化运行改革势在必行。
思考路径续造,让顶层设计统领地方建设,体现少年法庭独特的价值追求。不断推进少年法庭审判组织与审判机制专业化,发挥少年法庭外部延伸功能,构建少年案件信息标准体系,推进绩效考核多元化。
四十不惑,少年审判再启新程。向着新目标攀登,把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举措落实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起坚不可摧的法治屏障,向着新目标攀登!




编辑:耿若雯

一审:祝    鸣   二审:祝   鸣  三审:梁文龙



阿尔山市温泉街办事处
务实和合,团结奋进!温泉街办事处将牢记使命和责任,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