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行业差额征税会计处理,你都会吗(中)

职场   2024-11-18 22:51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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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以后为了解决那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而采取的一种计税方法。可以说差额征税是增值税算法的一种补充,差额征收税率根据行业不同,税率也会有差别。


全面营改增后差额征税的项目有: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纪代理服务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4.航空运输企业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6.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7.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9.劳务派遣服务政策(可以采用)

10.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二手房(不含自建、住房)


账务处理总体原则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科目仍然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适用差额计税的一般计税时,一般需要通过“销项税额抵减”栏目核算差额。只有“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是唯一不通过“销项税额抵减”栏目核算的。其他一般计税的差额计税,差额都是通过“销项税额抵减”栏目核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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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开发简易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税率按照房地产开发增值税简易计税税率5%。


一般纳税人出售不动产(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售不动产(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五、金融商品转让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卖出价扣除买入价的余额÷(1+6%)

   =(卖出价-买入价)÷(1+6%)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卖出价-买入价)÷(1+6%)×6%



具体
分录


1、发生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损失: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如年末“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方有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案例

九州文昌公司是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2021年8月5日以含税价8.50元/股购入某公司股票2万股。2021年9月9日以8.35元/股的价格转让5000股,2021年10月14日以9.00元/股的价格转让5000股,2021年11月11日以8.30元/股的价格转让1万股。假设除该股票外,宜城公司没有购买其他金融商品,不考虑其他相关费用及该股票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宜城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8月5日购入股票时:(8.5×20000=170000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170 000

贷:银行存款        170 000

2、 9月9日转让股票5000股:

转让收入:8.35×5000=41750(元)

转让成本:8.50×5000=42500(元)

转让损益:(8.35-8.50)×5000=-750(元)


借:银行存款 41 750

  投资收益    75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42 500


3、月末将产生的转让损失相关的增值税结转下月抵扣:

税额=750÷1.06×6%=-42.45(元)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42.45

贷:投资收益 42.45


5、10月14日转让股票5000股:

转让收入:9.00×5000=45000(元)

转让成本:8.50×5000=42500(元)

转让损益:(9.00-8.50)×5000=2500(元)

借:银行存款 45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42 500

    投资收益         2 500


6、月末将产生的转让收益计提增值税:

2500÷1.06×6%=141.51(元)

借:投资收益     141.51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41.51


7、次月征期申报纳增值税时:

应交增值税141.51-42.45=99.06(元)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99.06

贷:银行存款99.06


8、11月11日转让股票1万股:

转让收入:8.30×10000=83000(元)

转让成本:8.50×10000=85000(元)

转让损益:(8.30-8.50)×10000=-2000(元)

借:银行存款 83 000

  投资收益  2 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85 000


9、月末将产生的转让损失相关的增值税结转下月抵扣:

可抵扣税额:2000÷1.06×6%=-113.21(元)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3.21

贷:投资收益 113.21


10、年末,将“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转销:

借:投资收益 113.21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3.21




六、经济代理服务公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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