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随堂小考(四)

文摘   2024-07-05 17:59   河南  



党纪学习教育

“随堂小考”专栏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栏目,集团开设“党纪学习教育·随堂小考”栏目,定期汇总更新学习内容,帮助公司党员干部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

党纪学习知识问答

01

对搞政治攀附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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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02

对结交、充当政治骗子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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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充当政治骗子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03

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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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04

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的处分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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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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