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一小”群体的出行
一直是交警蜀黍的重点关注对象
以下案例作为警醒
请花几分钟时间了解一下!
2024年1月1日16时6分,方某铭(13岁)无证且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陶某权(13岁)沿谷城西路逆向行驶与徐某娟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方某铭、陶某权、徐某娟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方某铭承担本事故主要责任,徐某娟承担次要责任。
2024年9月20日7时12分许,仙游交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盖尾镇杉尾村菜鸟服务驿站发生交通事故,需出警处置。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及调取该路段监控视频发现,9月20日,上午6时56分许,陆某宣驾驶无号牌电动车沿村道由北向南行驶,此时正在路中行走的叶某奇(75岁)突然停下准备横穿马路,陆某宣驾驶的电动车一时避让不及与叶某奇发生碰撞,致其倒地。
万幸经医院诊断,叶某奇无生命危险,仅右手臂红肿擦伤。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人和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被称作“一老一小”。
他们是每个人最放不下的心头牵挂,牵动着每一个家庭,为了让每个家庭更幸福、社会更和谐,让我们共同关爱“一老一小”,从安全出行开始。
老人是家里的“镇家之宝”
孩子则关系着一个家庭的未来
老人与小孩作为家里的“宝”
如何出行才安全?
●走路时,请行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要紧靠路边行走。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不翻越护栏或绿化带。如果没有人行横道,要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通过。
● 外出散步、晨练时,要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不在马路上活动;尽量避免单独外出,最好结伴出行,相互有照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夜间出行,如需夜晚出行最好有年轻人伴行,应穿颜色鲜亮醒目或带有反光条的衣服,以便引起过往司机注意,降低风险。
● 骑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遵守交通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行驶至路口或转弯处时还要减速停车观察路口情况,确保安全才能通过。行驶时,要靠右骑行、控制车速、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骑车、不加装遮阳伞/防风被,同时还要远离路口的大货车,避免大货车盲区和内轮差引发的交通事故。
●乘坐公交车时,要排队依次上下车,不要争抢,以免摔倒受伤;乘坐出租车时,要在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等候。不坐超员客车或面包车、不坐非法营运的“黑车”;家居农村的老人外出,不要乘坐农用车、货车、电动三轮车、不坐“带病车”。
要告诉孩子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在马路上追逐玩闹、突然横穿马路非常危险。
由于孩子的个头矮小,在路边玩耍时常呈下蹲、俯卧状态。
车辆在侧方停车或倒车时,后视镜及倒车雷达经常会“视而不见”,从而酿成悲剧。
在乘车时,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都要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
未满12周岁的孩子应当坐汽车后排,并根据不同时期的身高、体重和年龄,选用合适的安全座椅或者安全带。
骑行时,注意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车速不要过快,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并伸手示意,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未满12周岁的孩子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乘坐公交车、校车、私家车等各种车辆,下车时,一定要“左顾右盼”,防止旁边有车辆驶过,发生“开门杀”事故。
事故的发生没有人能提前预知
只有让交通意识扎根于心
需要子女多提醒老人注意出行安全
需要每一位家长都看好孩子
真正尽到安全监管责任
才能避免、减少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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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莆田交警、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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