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到投诉,反映不法贷款中介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打着金融机构旗号,以“授信多、费率低、办得快”为噱头,诱导金融消费者办理贷款。据查,这些宣传背后存在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风险隐患,有可能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不法贷款中介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一是假冒银行名义。冒充银行用手机打电话,声称是银行内部机构或与银行有合作,或者发短信,声称短信接收人获得了大额授信,诱导各类群体通过其办理贷款。二是编织高利陷阱。先以低手续费吸引借款人,再以不同方式收取包括服务费、咨询费、渠道费、垫资费、担保费、保证金、押金、保险费、账户管理费、放款手续费、洗白征信费等费用,导致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利率加费用)畸高。三是诱导过度消费。罔顾借款人偿还能力,诱导借款人通过网络贷款进行分期购物、美容整形、就业培训等消费,贷款到期后再劝诱其借新还旧,不断垒高债务,直至借款人被“榨干”。四是骗取银行贷款。声称作为其为银行机构的渠道商,有办法、有路子“协助”“诱导”借款人得到金融机构放款,在递交贷款申请时伪造经营资料、经营流水、经营现场等虚假资料。
在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珍惜个人征信,理性借贷,警惕不法贷款中介设下的“费用低”“额度高”或“消债”等陷阱。
一、选择持牌金融企业办理贷款。金融消费者如有贷款需求,应当通过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等持牌金融企业的官方渠道进行咨询办理。确需第三方机构提供贷款中介服务的,务必确认其是否获得持牌金融企业的正式协议授权。
二、审查贷款合同关键条款信息。办理贷款,签约前要仔细阅读贷款条件、综合融资成本、还款要求、违约责任等关键信息;也要详细了解中介服务内容,仔细阅读收费规定、违约责任等条款,特别要警惕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的虚假信息。
三、拒绝向无关账户转账要求。不盲信自称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不轻信所谓“低息、免费、快速、无抵押、无担保”等宣传,警惕超出贷款合同约定的转账要求,不随意向无关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打款(包括贷款利息、担保费、服务费、咨询费、材料费等),防范遭遇变相“砍头息”。
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要注重保护自身敏感信息,不轻易在贷款中介的网页、APP、小程序上填报“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或单位地址”等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如发现不法贷款中介线索,请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苏服办APP”、110警务热线等渠道积极举报,提供有效信息以便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来源:江苏省委金融办官网
编辑:徐杰
审核:仝宇辉
发布:任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