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考区发布的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通知、公告等规定,广元市将组织实施广元考点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知,并严格遵照执行。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等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2月9日。
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报考。2025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4年12月31日。考生须按照报名须知(详见“温馨提示”),如实准确地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
符合规定的基层卫生中级职称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基层卫生中级职称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证书。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职称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一)现场确认安排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不实行自动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2月11日工作日期间。具体安排如下:
属地考生 | 现场确认时间 | 现场确认地点 | 备注 |
广元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中医医院在职卫生专业技术考生 | 2024年 11月27日-12月11日 | 本院 | 按照本院人事部门通知安排按时完成现场确认。 |
朝天区辖区医疗机构(含民营、个体)卫生专业技术考生 | 2024年11月27日 | 朝天区卫生健康局 人事科教股 | 咨询电话:0839-5597326 |
旺苍县辖区医疗机构(含民营、个体)卫生专业技术考生 | 2024年11月28-29日 |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 人事科教股 | 咨询电话:0839-4311761 |
苍溪县辖区医疗机构(含民营、个体)卫生专业技术考生 | 2024年12月2-3日 |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人事科教股 | 咨询电话:0839-6293608 |
青川县辖区医疗机构(含民营、个体)卫生专业技术考生 | 2024年12月4日 |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人事科教股 | 咨询电话:0839-7205731 |
剑阁县辖区医疗机构(含民营、个体)卫生专业技术考生 | 2024年12月5日-6日 |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人事科教股 | 咨询电话:0839-6601912 |
1.利州区、昭化区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个体)、其他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注册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考生; 2.未及时参加县区现场确认的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考生。 | 2024年 11月27日-15日 工作日期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大厅(利州区利州东路726号) | 咨询电话:0839-3266804 |
特别提示:
1.请考生务必尽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2.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3.考生应仔细核对《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二)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完成确认(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1份。考生如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若考生档案在当地人社部门档案管理单位存放,则需同时加盖单位和人社部门档案管理相关单位公章。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作证明(见附件1)原件1份。(注:复印件应清晰完整,特别是执业证复印件需包含个人信息、专业、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执业时间等必要信息)
4.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人事(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①必须提供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打印方式见附件2),须加盖现单位公章。
②若不能提供社保证明,则提供在工资卡所在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以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
(1)档案在单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由用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的学籍档案(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册)复印件1份;
(2)档案在当地人社部门档案管理单位的考生:《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单位审查意见处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档案所在人社部门档案管理单位的公章。
6.以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期限设置至少3个月。2002年之前毕业的可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报考条件的,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证明》(见附件3),县区及以下各单位应经各辖区卫健局审核加盖公章;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及委注册医疗卫生机构由本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最终由市卫健委统一进行审查。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所有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于2025年2月7日至1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2025年4月2日-2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2日 | 0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3日 | 0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2、13、19、20日 | 0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内公布,考生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小程序(百度、微信)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一)纸质证书领取
合格考生资格证书将由在报名时单位所属卫健局、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统一发放,利州区辖区内考生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大厅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自行领取。
(二)电子证书下载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合格考生可自行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该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届时请本人持身份证前往相应地点领取。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川卫办人事便函〔2024〕9 号)规定,我省自行组织实施并颁发的“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行电子证书下载和资格信息验证,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上述资格人员可在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证书查询”栏或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请考生认真阅读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链接如下:
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411/1002098.shtml (考生须知)
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411/1002093.shtml (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广元考点咨询电话:0839-3266804(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0:30)。
附件:
1.工作证明模板
2.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打印方式及流程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证明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广元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
编辑:陈 默
审核:汪 瑞
责任编辑:陶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