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需要服用药物
来治疗疾病或缓解症状
但并非所有药物
都可以随意掰开或研磨后服用
有些药物因其特殊的
制剂工艺和药理作用
一旦掰开或研磨
可能会改变其药效
甚至引发不良反应
用药时间顺序需谨记
患者在服药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遵医嘱服药,同时还要了解不同药物的服用时间和先后顺序,否则可能影响药物疗效,甚至引起不良反应。
专家表示,患者服用中药通常和西药间隔半小时左右。
滋补药品适合饭前服用,说明书没有特别提示的药物,尤其是对胃肠道有刺激的药物,一般饭后半小时服用为宜。
患者在服用镇静催眠药物期间切忌喝酒,酒精本身有中枢抑制作用,而镇静催眠药也是中枢抑制。如果在喝酒的同时吃催眠药,会加重中枢抑制的不良反应。
药品储存有讲究
在服药期间,患者也要注意药品的储存,包括温度、湿度等方面是否有特殊要求,以免影响药品的疗效,产生不良影响。建议根据药品说明书里的“贮藏”一栏,查看药物的存放要求。
首先要了解药品说明书中【贮藏】当中的术语。除另有规定外,贮藏项下未规定贮藏温度的一般系指常温。
·避光,指避免日光直射;
·遮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20℃;
·冷处,指2-10℃;
·常温(室温),指10-30℃。
·冷冻,指-10℃到-25℃。
·热水,指70-80℃。
·微温或温水,指40-50℃。
药品的有效期≠药品使用时间。药品储存不当即使在有效期内也不能正常使用,比如片剂出现裂片、花斑、暗影、异物斑点、变黄、发霉、松散、粘连、异味等现象均是药物变质的信号。
独立包装的片剂、胶囊、颗粒剂等,在独立包装没有损害而且储存正确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到有效期。非独立包装比如眼膏剂、糖浆剂、软膏剂等,使用期限一般较短。
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软膏剂最多可保存使用2个月,当出现性质改变应不在使用;糖浆剂开封后正常可保存1月左右,开封后容易滋生细菌,因含有糖分比较高,不得有发霉、酸败、产生气体等变质现象,开封后应尽快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