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住建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有序开展煤改电工作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五原县2022年—2024年实施了北方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鉴于“煤改电” 节能降耗、经济便捷的成效显现,城乡居民对“煤改电”的需求日益增加。
经排查,近年以来,个别居民用户无序私自改造加装空气能、电锅炉等新型供热设备,导致因供电线路出现过载、变压器容量不足等原因,无法入网接电启用供热设备,进而造成个别城乡居民稳定安全供暖隐患。为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居民清洁能源改造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坚持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确保电网安全。目前我县整体推进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已经结束,鉴于我县城乡未改造电网及供电设备已接近满负荷运载,暂不具备对未计划新增大功率用电设备接电能力,县供电分公司暂不受理零散“煤改电”报装用电需求。电网接入能力是“煤改电”实施的前提条件,2025年我县将按照村、镇、县逐级统计上报的名单有序推进“煤改电”工作,合理制定电网年度改造计划。所有用户都要在电网具备接待能力的前提下,由县供电分公司分批推进“煤改电”接入工作。
二 、坚持“先立后破、新旧衔接”原则。采取清洁能源取暖的城乡居民,需经检验两个完整采暖季、供热设备稳定运行,方可拆除原供热设备设施(燃煤炉具),实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有序过渡,确保守住安全温暖过冬底线。请广大“煤改电” 用户杜绝“即改即拆”和“先拆后接”,以免影响正常采暖。
三、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推广”原则。目前市场上“煤改电”产品种类较多,质量参差不齐,一些自改用户在选购产品时被误导,对商家没有进行甄别,导致出现了产品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请城乡居民自主购进“煤改电”设备时,应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从事“煤改电”的设备经销商及企业,要客观真实宣传、销售供热设备的供热能耗和供热效果,主动向消费者出示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书(CCC 标识),对售出的“煤改电”产品严格落实“三包政策”,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不得以承诺办理电网接入为由欺骗用户购买安装设备,对于由虚假宣传而引发的信访矛盾、网络舆情,相关部门将依法打击处罚。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原县供电分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