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建立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立辞去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一、决定任命:
俞松苗为保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常玲晓(女)为保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徐润宽为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付建宾的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
张德勇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4年12月3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吴晓君(女)为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菅子超为保定市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
王秀英(女)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马春波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晓君(女)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批准:
马志晴(女)辞去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文春辞去博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蒋洪江辞去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蒋洪江辞去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廊坊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
2024年12月30日,临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孙建国同志为临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临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现予公告。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