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在辞旧迎新之际,不少人关心节日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时,广东佛山市,河南郑州市、濮阳市和南阳市,以及辽宁鞍山市已经明确,2025年春节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12月23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官网发布《关于2025年有序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该通告明确,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段包括:农历春节(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的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的10时至22时。
该通知还划定了具体的燃放区域以及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该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河南郑州:
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河南濮阳:
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
河南南阳:
明确可燃放时间和区域
(二)2025年1月28日(除夕)1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三)2025年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6时至23时;(四)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在本市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区域内的下列场所以外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驻地;化工园区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含车站广场)、码头、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区域;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60米范围内(相关单位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南水北调干渠两侧1100米以内、山林、森林公园、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以及周边建筑物小于10米的狭小空间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区域;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南阳市明确了禁止燃放区域,包括:万水河(劳动路桥至越岭路桥段)以南、以西区域,越岭路(越岭路桥至鞍千路段)以北区域,鞍千路(越岭路至火炬广场段)以西区域等。
辽宁鞍山:
设置8个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