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中市2025年度全民参保缴费的通告

文摘   2024-11-09 15:01   江苏  



尊敬的居民朋友:
根据镇江市《关于明确2025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事项的通知》(镇医保〔2024〕96号)文件规定,现将明年全民参保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2、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期限


集中缴费期:2024118日至20241231日。

待遇享受期: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保费的,2025年度全年享受居民医保和长护险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缴纳保费的,自缴费到账当月起计算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期满后享受相关待遇。


三、缴费标准


1、2025年度全市居民医保总筹资121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450元/人,财政补助760元/人。2025年度长护险总筹资10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30元/人,财政和医保基金补助70元/人。居民医保和长护险两个险种个人缴费合计480元/人。

2、2025年度全市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即原住院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如下:40周岁以下1750元/人;40周岁及以上,女55周岁及以下、男60周岁及以下1950元/人;女已年满55周岁、男已年满60周岁2350元/人。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仅限原正常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参保缴费,不办理新参保业务,保费由单位或个人承担,财政不予补助。

3、符合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本市居民医保和长护险的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四、参保方式

续保人员2024年度已参保缴费)无须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缴费。

首次参保人员、断保人员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参保登记由医保部门负责。具体参保方式如下:

1、线下办理渠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至户籍(居住地)所在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镇(街、区)为民服务中心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渠道: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点击“我要保”中的“居民参保登记”办理。


五、缴费方式

缴费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电子支付缴费: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缴费二维码见后);

2、银行代扣:与本人社保卡关联的银行签订保险费扣款协议,并确保协议银行卡上余额充足,以供扣款;

3、现场缴费: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自行前往农商银行各网点、“村镇通”智能POS机代缴点、市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市扬子西路256号)缴费;

4、“家庭共济”缴费:通过江苏医保云APP首页“我要办”→“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行家庭成员共济绑定,绑定成功后通过“家庭共济”→“账户缴费”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六、票据获取

缴费后,参保人员可以注册登录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站,进入“地方特色”,点击“社保业务-社保费凭证-社保费缴费凭证查询”,即可根据页面提示下载打印发票。


七、社保卡制卡

参保人可选择在就近的有制卡设备的合作银行综合服务网点制卡或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卡管中心制卡。


八、咨询事项

1参保事项请关注扬中医保微信公众号,咨询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0511-88366165

2、缴费事项请咨询税务服务热线0511-12366,0511-88210193。

3、社保卡查询请咨询市人社局卡管中心服务热线0511-12333,0511-88356652。

以上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


税务微信缴费二维码


税务支付宝缴费二维码


扬中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扬中市税务局
2024年11月




转载 | 扬中医保微信公众号
编辑丨云舒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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