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行为,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合规意识,11月18日,中心区运营公司组织召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会。
此次培训特邀中共包头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教师张鹿园对《条例》进行专题辅导。讲师主要围绕《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及适用范围,重点对《条例》中规定的处分种类和适用情形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生动讲解,结合《条例》中的具体条款和国企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案促学,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时刻保持警醒、自觉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用权、坚持廉洁从业,起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和警示教育作用。
授课结束后,中心区运营公司组织了《条例》专题知识测试,验证学习成效,及时做到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同时,针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做出安排部署,一要秉持深学笃行的态度,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政治意义和具体的核心要义。各基层党支部要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要带头逐章逐条深入钻研,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要学深悟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思考,对照条例自查自纠,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形成坚决执行《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为自觉。二要坚定不移真抓实干,持之以恒地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要坚持不懈地将学习领悟《条例》与党纪学习教育、深化国企改革、公司转型发展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人员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日常监管,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聚焦易发多发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锻造一支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管理队伍。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结合融合。要与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相结合,与巡察、审计、市国资委综合监督检查等反馈的问题整改相融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来源|中心区运营公司
编辑|于 卓
审核|赵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