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资委着力推进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重点等多方位转变,大力开展授权放权、精简监管事项,持续优化监管手段。探索国有资本运营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一是提升监管理念,在强化国资监管的专业性上下功夫。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深化分类改革,推动分类考核与企业功能使命更加精准适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优化企业事项办理流程,规范了监管企业办事程序和材料;建设投运“三重一大”事项在线监管平台,实现实时动态监测;重新修订国资监管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了监管企业经市国资委审核需报市政府审批事项、需市国资委审批事项、备案事项、报告事项和下放(取消)事项;印发了《包头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问题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清查监管企业是否存在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问题,确保企业依法履职。
二是优化监管方式,在创新国资监管手段上下功夫。运用改错就是改革的理念,开展综合监督检查,通过改错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思路、促进发展。聚焦制度落实、内部管理、项目规范等重点,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工作。印发《市属国有企业2024年综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以企业自查和集中检查形式开展内容覆盖财务监督、规划发展、资本运营、企业改革、产权管理、人事人才、考核分配、合规管理和党的建设等9个方面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深入3户监管企业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共查摆问题95条,立行立改问题70条,持续整改问题25条。同时,总结归纳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深挖根治国企治理“疑难杂症”,逐步形成“查、改、治、建”一体化治理格局。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在提升差异化考核精准性上下功夫。根据企业分类、经营性质、所属行业特点、发展趋势以及不同发展阶段等,实行“一企一策”差异化分类考核。调整增加商业竞争类企业,调整后商业竞争类企业为9户,改变了之前只有1户商业竞争类企业的现状。围绕“一利五率”指标体系,探索“通用+特色”的指标设定,突出经济效益导向,商业竞争类企业财务性指标权重达70%,特定功能类企业财务性指标达到50%。2022年之前获得最高薪酬的是公益类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调整后,2023年最高薪酬的获得企业类型是商业竞争类企业,形成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及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增强企业创造价值和资本回报意识。
来源|企业改革科
编辑|于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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