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失业停保的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②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已经享受过的不得再次申领);
发放标准:失业保险参保满一年的600每月,失业保险参保不满一年的300每月,申领期限不超6个月。
③2021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发生的失业停保的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④2021年1月至6月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已经享受过的不得再次申领);
发放标准:失业保险参保满一年的1200每月,失业保险参保不满一年的800每月,申领期限不超6个月。
申请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
1.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业务大厅 (http://ggfw.hainan.gov.cn)-就业失业(个人)-注册/登录-失业保险-失业补助金-(完善信息)保存提交。
2.登录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儋州市)-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去申领)
01:57
01:18
记得带上身份证或社保卡!
再次提醒大家在人员密集地
不要掉以轻心
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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