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长宁区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在告知承诺事项办理上,持续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大幅缩短审批时间并简化办事流程,助力环评审批再提速。
对符合要求的行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长宁区生态环境局主动向建设单位宣传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和条件,建设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和项目特点选择若干事项开展承诺制或全部事项开展承诺制,申请人自愿申请并经核查后,区生态环境局当即作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决定,推动承诺件变为即办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依托“一网通办”承诺制线上管理系统,实现线上提交申请、签署承诺书、公示项目、各事项信息上传,长宁区生态环境局自作出审批决定后,强化事后监管,在项目进展过程中主动跨前服务,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复核,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按照标准规范和承诺内容实施。
2024年,“长宁区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湿垃圾中转车间建设项目”在提交完符合要求的告知承诺材料后,当即获得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时限由最长30日缩短至1日,大大加快了项目落地的速度。
下一步,长宁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全程服务”转变,通过切实举措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提高企业群众办事的满意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服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宁生态环境
编辑:乔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