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心双调丨将“调”往前延伸 让“解”更接地气 泾源县司法局打通群众零成本解纷新路径

民生   2024-11-15 09:36   宁夏  

编者按:调解作为一种非对抗性纠纷解决方式,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事心双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又疏导解开双方心结。宁夏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营造“调解优先,事心双调”的社会氛围,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进“塞上枫桥”品牌实现新突破。

今年以来,泾源县司法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泾源县司法局联合泾源县法院调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淬炼司法队伍

提升基层治理新动能

“此次法律培训拓宽了我们的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信心,对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后我将积极宣传宣讲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社会治理尽一份责任。”近日,泾源县司法局联合泾源县妇联开展“法律明白人”及妇女维权专题培训,各乡镇、村(社区)妇联主席共100余人集体“充电”,一名妇联主席感慨地说。

泾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解读。通过讲解和剖析,积极引导“法律明白人”主动学法、积极普法,提高基层妇联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能力,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泾源县司法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诉前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为诉前调解注入新动能。配强配齐调解队伍,组建由19名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健康咨询师担任成员的县级调解专家库,为诉源治理提供智力保障;推选一批热心调解、经验丰富的律师、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等人员纳入诉前调解组织,选派5名专职调解员入驻诉前调委会和驻庭调解室开展调解,既保证调解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又保障调解工作的持续运行;强化开展人员培训,通过分散培训、集中培训、旁听庭审等不同形式对调解员进行指导培训,切实提升调解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今年以来,开展县级集中培训2次150余人,乡镇开展各级各类培训31场次,累计培训1600余人次。

诉调无缝对接

构建诉前调解新形态

“之前,我们有了纠纷第一反应是到法院打官司,现在知道了诉前调解解决纠纷效率高还不花钱,很方便。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当事人禹某某向工作人员说。

近日,新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泾河源人民法庭委派受理一起建设合同纠纷案件。新民乡调委会收到委派函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

据了解,当事人禹某某和某乡卫生院在2018年6月2日签订《某乡卫生院住院楼维修合同》,工程于2018年6月30日竣工。某乡卫生院于2020年3月向当事人禹某某支付部分项目款后,剩余部分至今未支付,禹某某多次催要,但某乡卫生院以负责人更换为由拒不支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新民乡调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走访询问,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引导双方当事人到新民乡调解委员会进行面对面调解,并提出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给付了工程款。

泾源县司法局进一步延伸基层治理触角,不断深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工作的衔接配合,在泾源县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设立1个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驻庭调解工作室。通过在诉前调委会和驻庭调解室公示调解制度、诉调对接流程图、调解人员等方式,营造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氛围。按照“应调尽调”的原则,引导当事人选择最合适的解纷途径,推进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积极构建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审判在后,分层递进、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切实将矛盾纠纷止于诉前、解于源头。

今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法院(法庭)委派案件368件,案件调解率同比上升130.69%,涉及协议金额达4300余万元。

线上线下融合

拓展高效调解新模式

近日,泾源县司法局六盘山司法所在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六盘山镇半个山村村民李某与柳某存在纠纷,由于柳某为劳务移民人员,一直在外不回来,加之电话也不接,纠纷处于无法调处的状态。

了解这一情况后,六盘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发现柳某原宅基地上的两棵白杨树紧贴李某房屋,冬天树枝落雪后枝条会压在李某彩钢房房顶,对其房屋安全造成影响,加之靠近李某砖房西墙那棵杨树影响村上线路安全,必须尽早处理。调解员通过短信提前告知身份,加上柳某的微信后进行视频沟通,发现李、柳两家在柳某未搬走之前就因为琐事结下了疙瘩。调解员从法律层面讲相邻关系、从人情世故上讲和睦相处,通过劝导,最终柳某同意将两棵白杨树砍掉。该起纠纷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在线化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泾源县司法局坚持以司法为民理念为基础,以“一站式”办理为抓手,进一步健全调解服务模式,及时化解法院委派委托案件。线下,对于法院(法庭)委派的纠纷,通过“受理、调查、调解、回访、司法确认”五个环节做到纠纷全链条闭环调解。线上,针对日益增多的跨区域、跨时空的异地案件,为保证调解实效,依托人民法院线上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调解平台申请调解,即时进行线上受理、调解和在线确认,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纠纷,形成“线上受理+线上调解+线上确认”的全流程解纷新模式,让各类纠纷以最低成本、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得以解决,全面提升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今年以来,通过线上调解各类纠纷61件。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打通群众解纷新路径

6月28日,六盘山镇人民调委会驻法庭调解室调解一起9人涉金额30余万元的经济纠纷。驻法庭调解室在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某公司在项目承建过程中欠多人运输费、器械租赁费、材料费等费用,当事人多次讨要,公司负责人均以各种理由躲着不解决问题,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数次拦挡工程、欲将公司小器械拉走抵债等情形。

驻法庭调解员和法庭庭长对此纠纷进行分析研判,了解到原告李某等9人在被告处打工完工后,被告以无力支付原告劳务费为由向李某等人出具欠条,后9名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走上诉讼之路。考虑到9起案件为涉及同一被告的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为了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第一时间和当事人取得联系,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联合法官一同进行调解。

调解前,调解员利用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优势提前和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讲法讲理解心结,善听善引解诉求。调解过程中,用“拉家常”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最终,9起劳务费纠纷历经4个小时调解后画上圆满句号。为了增强人民调解协议效力,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向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切实降低维权成本,减轻群众诉累。

泾源县司法局深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机制,对于诉前调解案件实行“即调即确”。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能够即时履行的,当场履行完毕后案结事了;不能即时全面履行需要延期或分期履行的,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由调解员将调解协议等材料转交法院依法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由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一方当事人如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既有助于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维权成本,也有助于节约司法资源,切实解决当事人后顾之忧,提升司法为民质效,打通群众“零成本”解纷新路径。今年以来,经人民调解成功的法院(法庭)委派案件中司法确认案件达301件。

“泾源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坚持统筹协调、诉调联动、合力解纷,把深化多元纠纷源头化解作为服务大局的重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诉调、访调、警调、专调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作用,积极打造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多部门、多主体‘联合调处、多方联动’的协调联动大格局。为更好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依托‘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1+1+3’固原实践和泾源县‘4+N’乡村一体下沉机制,各司法所持续加强与乡镇综治中心、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形成无缝对接、纵横联动、统筹推进的多元化源头治理新格局,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案结事了。”泾源县司法局局长赵军表示,该局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不断将“调”往前延伸,让“解”更接地气,大力拓展多元解纷新路径,让更多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在诉前,平息在当地,切实提高诉前解纷质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来源:宁夏法治报


编辑:张玉玲   责编:魏稳泰   审核:伍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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