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里骂人是我不对,我感到很抱歉。”
“真没想到这案子最后能调解,多亏了法官。”
近日,歙县法院杞梓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原被告本是邻居,因为田地的问题产生口角,被告随后在“某某组民群”里发送了几段编有不实信息、辱骂原告的视频。原告则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金和律师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本是邻里乡亲,本着处理邻里纠纷案件“宜解不宜结”的原则,法官不仅多次和原被告电话沟通,还联合村干部上门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开始情绪都较为激动、互不相让,承办法官于是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把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从情、理、法三个角度耐心劝说,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妥善处理邻里纠纷,同时也向被告指出“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也并非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和引导下,原告打开了心结,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不对,主动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在微信群中发布了道歉声明,同时还一次性赔偿了原告经济损失2500元,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
一墙之隔、门庭相对,和睦的邻里关系是我们幸福生活的重要因素之一。邻里之争进一步则“两败俱伤”,退一步则“海阔天空”,遇到矛盾纠纷时,要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也可请求基层组织和司法机关的帮助,万不可因为一时之气损害他人名誉、触碰法律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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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歙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