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9日19点50分左右,电动车驾驶员潘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沿屯溪区前园路由北向南至徽州大道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灯左转,与沿徽州大道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潘某及电动车乘坐人杨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经黄山交警事故大队民警调查,电动车驾驶员潘某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小型轿车驾驶员存在分心驾驶的行为,也是造成本起事故的原因之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大队外勤一中队中队长余翔远表示,交通参与者要按交通信号通行,绿灯行、红灯停,红灯要停在停止线内,“这起交通事故本可以避免。小型车辆驾驶员也要尽到观察义务,注意过往车辆、行人及前方视线,容易疏于观察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