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听说过"坟景房"?这可不是什么新型房产,而是一些购房者的噩梦。想象一下,你花了大价钱买了一套梦想中的新房,兴冲冲地去收房,结果一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片墓地!这是不是让人瞬间从云端跌落谷底?近日,广东中山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令人哭笑不得的"坟景房"事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案情回顾
25岁的小伙刘凯是个事业有成的白领,终于攒够了钱准备买房安家。他看中了中山市一个号称"一梯一户一字楼"的高档楼盘,开发商宣称要打造"中山无可比拟的钻级住宅"。刘凯被售楼处精心布置的样板间和沙盘模型迷住了眼,觉得这里简直就是梦想中的家!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掏出173万买下了一套房子。
签完合同后,刘凯每天都盼着早点收房。终于等到开发商打来电话通知可以收房了,他兴奋地拉上女朋友和未来丈母娘一起去看新家。刘凯满怀期待地打开房门,迫不及待地走到落地窗前准备欣赏美景,谁知往外一看,顿时傻眼了!
窗外不是想象中的青山绿水,而是一排排的墓碑清晰可见!刘凯当场就懵了,感觉自己像是被人泼了一盆冷水。女朋友和丈母娘的脸色也变得很难看,刘凯只觉得自己在她们面前颜面尽失。
回过神来的刘凯怒气冲冲地找到开发商,质问为什么之前从未提到过墓地的事。开发商却理直气壮地说:"墓地早在100多年前就存在了,你怎么敢说自己不知道?"这下刘凯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认为开发商是故意隐瞒了这个重要信息,属于严重违约行为。
刘凯坚持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但开发商却坚称没有任何过错,双方就此僵持不下。这究竟是开发商刻意隐瞒还是买家疏忽大意?从法律上看,此事应该会怎么评判呢?
律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在本案中,开发商作为房地产开发商,对楼盘周边环境应当充分了解。墓地作为可能影响购房者决策的重要因素,开发商有义务如实告知。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故意隐瞒墓地信息,或利用样板间、沙盘等手段误导购房者,则构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购房者在签订如此重大的合同前,也有义务对房屋周边环境进行实地考察。如果刘凯在购房前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实地查看房屋周边环境,那么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过错。
案件进展
法院最终判决开发商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即5.19万元。
经验教训
这起"坟景房"事件给我们的启示是:买房一定要实地考察,不要只相信开发商的宣传。同时,开发商也应当诚实守信,如实披露楼盘信息。对于购房者来说,签订合同前最好聘请专业律师把关,避免上当受骗。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是刘凯,你会选择继续住在这套"坟景房"里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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