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政策连连看”⑤|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什么?

政务   2024-09-30 17:10   河北  

今天的问题是: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什么?


根据《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修订)第五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来源: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社保服务中心

唐山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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