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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芒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坚决履行社会救助职责,加大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监管力度,确保惠民资金及时、准确发放,织密筑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截至目前,芒康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惠民资金达4958.21万元。其中,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982.83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07.21万元;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补助资金311.07万元;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保障资金34.39万元;为困难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及护理两项补助资金582.4万元;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发放救助资金75.16万元和192.16万元的救助物资;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发放救助资金0.86万元;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和抚恤金176.68万元;深入基层开展三大节日慰问工作,发放资金9.6万元。
持续加大惠民资金的落实力度的同时,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优抚等方面的政策展开宣传。并为便于对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等救助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和管理,确保救助资源合理分配,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调动各乡(镇)民政专干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建立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人、救助对象等“一户一档”资料。
下一步,持续推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落细,规范操作流程、严把重要关口,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管好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民政服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审核:邓增四郎
责编:扎西达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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