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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11月8日19时许,芒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放在房间内的黄金饰品被盗,损失约10万元,请处警调查。
在现场勘查及初步走访后,刑警大队民警调取视频、走访摸排,对作案手段、嫌疑人身形、行动方式等进行分析,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11月8日22时许,在特情耳目大力配合下,刑警大队成功在县城内抓获犯罪嫌疑人。经依法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2024年11月7日9点30分,芒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自己家中财物被盗,合计损失约20余万元,请处警调查。
据被害人陈述,2024年3月,其全家前往拉萨打工,11月6日,回到芒康后发现家中物品被盗。经民警多方走访调查,发现一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11月8日,刑警大队果断出击,一举将该人抓获,追回被盗财物银碗7个、马鞍1个、马镫1对、藏袍1件、银饰品5件。
为表示感谢,11月11日,受害群众向芒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送来锦旗。
来源:刑警大队
审核:朱亚菲
责编:尼玛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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