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闽东电力(000993)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5596.5千瓦,由北区污水处理厂、三屿新区污水处理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及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4 个子项目组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污水处理池上方及厂区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全部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开发模式。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扩大公司新能源电力装机规模,董事会同意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总投资 2744.6 万元以内,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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